山东女子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1-12-20 点击数:

一、总则

为推进我校自编教材建设发展,提高优质教材编写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编写高水平自编教材积极性,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优秀教材评选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我校优秀教材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一)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可附电子光盘),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我校一届以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三)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四)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三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三、评选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从教材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方面对教材进行评价,力求得出科学性的结论。

(二)导向性原则:通过教材质量评价,引导优秀教材、新教材使用率和教材适用率不断提高。

(三)统一性原则:评价工作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标准,保证评价工作的规范性。

(四)目的性原则:了解学生和教师的教材使用情况,为教材的选用征订提供参考。

(五)客观性原则:评价力求客观地反映我校教材使用整体情况,为教材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

四、评选标准

(一)教学水平:教材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便于学习,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及各种能力的培养。

(二)科学水平: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能完整地表达本课程应包含的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结构严谨;能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三)思想水平: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思想观点正确,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弘扬民族文化精华,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教材体系能反映内容的内在联系及本专业特有的思维方法。

(四)文图水平:文字规范、简练,符合语法规则,语言流畅、通俗易懂、叙述生动;图文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号符合国家标准。

(五)设计水平:封面、扉页、封底能恰当反映本书内容,构思合理、格调健康、风格鲜明、文字准确、色彩和谐;版式规范、统一,字号字型、序号的使用合理。

(六)装订水平:无缺页、白页、脏页,无颠倒、顶头、倒头,装订平整。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教材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时间原则上为次年的9月份。

(二)主编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提供样书两本及教材使用情况的说明等材料。

(三)各院(部)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向学校推荐教材,由主编按规定缴纳专家评审费。

(四)学校教务处负责聘请同学科校内外专家对参评教材进行评审、打分,并给出评价意见。

(五)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充分讨论各院(部)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学生对该教材的反馈信息后,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出优秀教材。

六、奖励办法

(一)获奖比例依据当年申报的数量确定,一般为申报总数的20%-30%,对于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学校评选出的优秀教材,推荐参加省部级、国家级优秀教材的评选,并优先征订。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