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5-2016-2学期校内课外讲座申请计划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3-04 点击数:

 

各院部、各部门:

请于2016年3月11日(第二周周五)之前,将本部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拟进行的课外讲座计划录入教务系统。其中,九院一部的讲座计划由各院部教务员老师统一录入,行政部门组织的讲座请将讲座计划(纸制版)交教务处教研科,由教研科统一录入。

关于本学期讲座管理说明如下:

1、本学期拟进行讲座的教师务必提前阅读“教务系统讲座管理模块操作文档”(附件1)

2、教师端提交讲座申请时间的规定:必须提前一周在教务系统教师个人登陆端提交讲座申请,最晚周四之前。一方面便于运行科老师周五安排好时间、地点并通知楼管,同时保证讲座教师顺利取用多媒体钥匙。例如:张老师打算第五周周四下午进行讲座,她须在第四周周四之前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讲座管理”模块进行申请讲座的操作。

3、讲座日志撰写说明:讲座内容摘要须认真填写,字数不少于150字,应概括出整个讲座的主要内容而不是列提纲。

4、照片上传说明:上传的讲座照片应能反映出主讲人、讲座内容(可在PPT课件中插入页脚显示出讲座题目、日期时间)、听讲人三个基本要素,上传时将照片像素修改为:宽800,保持长宽比例。

5、讲座材料保存:讲座完成后一周内,教师应完成讲座日志和照片上传工作,并于学期末将电子版讲座课件和照片,打印版讲座申请表、讲座日志表交院部审核,签字确认后统一归档。

6、不予认定课外讲座课时量的说明:

(1)院部讲座计划中没有提及的

(2)未按如上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各项申请提交环节的

(3)讲座内容填写潦草,内容过于简略,不能反映讲座主要内容的

(4)上传照片不合规定要求的

本学期对漏报、补报讲座均不予认定讲座课时量,请各院部提前做好讲座计划,保证本学期讲座开展工作顺利进行。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8652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