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评估汇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3-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内涵发展,构建教学质量长效保障机制,推动学校各本科专业特色的培养、凝练与提升,同时为2016年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做好基础性工作,教务处将于3月下旬实施我校本科专业评估汇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自评报告修改工作

1、各专业前期已经完成专业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请在此基础上对自评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务必确保语言的精炼、内容的真实、数据的准确以及支撑材料的完整。

2、个别专业自评报告的体例不完整,没有完全包含学校制定的专业评估观测点的重要观测点,不符合2015年11月3日教务处下发的通知的要求。请各专业认真对照《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评估观测点》的观测点重新审核自评报告的体例。《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评估观测点》见附件。

二、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工作

1、汇报人:专业负责人。各本科专业在向教育部提交申报书时,申报书的首页上有专业负责人的内容,原则上应当由该教师汇报专业。如果专业开办后专业负责人有所变动,请各院部自行在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中重新遴选专业负责人。

2、汇报方式:本次专业评估主要采取说专业的形式进行,不需要制作PPT课件,也不需要撰写讲稿,由汇报人脱稿口头汇报。

3、汇报内容:应当完整的包括专业评估观测点中的12个主要观测点(毕业生方面的信息,没有毕业生的专业可以没有本部分内容)。

4、汇报时间要求: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要求汇报人以简练的语言对专业进行汇报,不说废话、不说空话、不说大话。

三、专业评估支撑材料工作

本次专业评估不需要单独准备支撑材料。

自2015年以来,学校评建办下达了多个评建工作任务单,任务单中的各种材料都是对教育部合格评估观测点的支撑。我校的专业评估观测点是比照教育部合格评估观测点制作的,因此,只要各学院按照要求评建办的要求完成了各项评建材料的准备,基本上无需再单独的为专业评估准备材料。如果确需另外准备材料的,可以将该材料放入评建工作相应的观测点中作为支撑材料。总之,专业评估工作的支撑材料与学校的合格评估工作的支撑材料并不存在矛盾和冲突。

四、专业评估汇报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汇报工作的时间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计划与三月下旬进行,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