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高教处关于2010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的通知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教务处' title='教务处'>教务处</a> 文章来源:jwc 时间:2010-03-10 点击数:

高等学校教务处:

现将201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成绩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查分,只限复查笔答试卷全卷分有无漏判、漏登、错登、错加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答题卡成绩不进行复查。

2、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生源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2010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本表由学校留存备查,不上报)。生源学校审核同意后,将同类别同科目成绩查询考生信息分别按《2010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见附件2)所列格式进行汇总,《汇总表》中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主考学校、考场号、座位号字段均需填写,不能空缺。社会类专升本考生成绩查询由济南大学统一汇总后上报我处。

3、各阅卷学校要本着对考生负责、对国家选拔人才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试卷复查。复查时不得将试卷密封线完全拆开,不得允许考生以任何方式接触试卷,查询时必须要求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对查分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4、查卷结束后,阅卷学校查询工作负责人应在《2010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上签字认可,并复印一份留存后将原件直接寄至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5、经核查确有问题的,各生源学校要做好考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对他们明确表示一定会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同时,阅卷学校教务处要将《2010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复印件连同有问题的考生试卷于3月31日之前一同报我处由专家审核处理。确属有误的,由我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高等教育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生,若要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请于2010年3月14日之前填写附件表格,并提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

附件1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