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学生公选课毕业学分要求及修读注意事项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jwc' title='jwc'>jwc</a> 文章来源:jwc
时间:2012-03-19 点击数:
1、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必须修满8学分方达到毕业要求。所获得的8个学分中,有2个学分须为“女性与社会”模块课程【即课程名称前标注为(公选M3)的课程】,有2个学分须为“语言训练”模块课程【即课程名称前标注为(公选M6)的课程】。
2、专科生,公共选修课修满4学分方达到毕业要求。对所选修课程涵盖的模块不作要求。
3、上学期已经选课且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公选课,后续学期不允许再次修读。
4、学生必须依据教务系统,网上选课模块,正选结果菜单显示的数据,参加公选课修读。
5、公选课若因缺考等各类原因,考核不合格,不允许参加补考,只能重新选课。
6、公选课成绩小于等于60分,将导致该门课程绩点为0,会影响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按照我校学位授予条例,本科生在校期间所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8将失去学位授予资格。 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见“教务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7、第6条所述问题,对专科生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