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1-04-20 点击数:

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管理的水平,发挥实验室的最大效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人员队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实验室岗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由分管院长(主任)总负责。

二、各院部成立1个实验教学中心(见附件1),每个中心设置主任1名,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兼)职实验管理员数名。

三、实验室各级岗位实行责任制管理,具体职责见附件2。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兼职实验员的补贴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为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所有校内实验室的排课均纳入教务管理系统管理,教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调整。

五、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管理员,并将信息于4月26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要求纸质盖章)。

 

教务处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