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教学实验项目的分类说明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4-04-10 点击数:

按照《山东女子学院2014-2016年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鲁女院字【20148号)附件3《山东女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的规定,校内实验课程将按照实验项目的类型分别计算课时。实验项目分为六类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演示型、验证型、基本训练型实验;第二层次为综合型实验;第三层次为设计型、提高型实验。三个层次的实验项目课程系数分别为0.91.01.2。为做好实验项目的统计和课时核算工作,推动实验教学体系不断完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实验类型界定

1、演示型、验证型、基本训练型实验

演示型实验是教师根据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既定的实验(训)步骤和要求给学生演示实验全过程并要求学生完成。

验证型实验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既定的实验(训)要求完成实验内容。

基本训练型实验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对教学内容重复训练以培养和提高基本技能。

2、综合型实验

    综合型实验是指教师通过对实验内容、方法、手段的综合,让学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旨在培养学生系统完整的知识结构和综合实验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综合型实验的要求如下:

 
   
1)实验内容的综合,指实验内容涉及一门(系列)课程的多个知识点或多门课程的内容,使学生建立知识的系统性和关联性。

2)实验方法的综合,是指综合运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完成同一实验,使学生运用多元化思维方式、多种实验方法和实验原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实验手段的综合是指综合运用两种以上的实验手段完成同一实验,培养学生从不同角度、通过不同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满足以上三者之一的都属于综合型实验,学生要根据实验(训)情况写出实验报告,由实验指导教师批改。

3、设计型实验

设计型实验的目的在于通过学生对实验的自主设计,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让学生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

设计型实验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给定的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学生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器材、拟定实验程序和方法,由学生实施整个实验过程并对实验结果加以分析。设计型实验应有实验报告和相应的可见性成果。

二、实验项目的填写范围

凡课程安排在校内实验(训)室的,一般都应具有明确的实验项目,填写实验项目信息。在教室内或室外进行的实验、实训环节,也须按照要求填报。

三、实验项目的统计上报

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用性,实验项目采取每两周上报一次的办法,由各任课教师自行上报下两周要开展的实验项目,即第1周上报第23周的实验项目,第3周上报第45周的实验项目,依次类推。上报采用电子版的形式,具体表格见附件。

实验项目所属类型由各任课教师根据第一条的解释自行确定。

上报流程:任课教师填写实验项目信息表,并于周四前报送至本院部实验员处,各院部实验员汇总后于周五前发送到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邮箱(284666539@qq.com)。

本学期第1-5周已经开展的实验项目,请于第6周周三之前随同第67周的实验项目一并上报。

注意:开课学院负责收集本学院所有课程的实验项目信息,即行政部门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公共课教师等的实验项目表统一报送到课程开设学院,由开课学院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监督检查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会及时做好每周实验项目的汇总分析工作,教务处督导办、实践教学科也会视情况对实验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各类问题实时向各院部反馈。上报的实验项目信息作为学期末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和实验(训)室使用情况统计的依据,教务处将根据实验(训)室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对实验(训)室进行撤、转、扩、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