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2-04-2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提高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外实习教学质量,推动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根据《山东女子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启动校外实习基地检查评估工作,对我校目前已有的所有实习基地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1.学院自评

由各学院对各自的校外实习基地按照《山东女子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的各项指标逐一进行自评,得出自评成绩,并填写《山东女子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2.学院自评总结并提交实习基地信息

各学院对所有基地自评后,要根据自评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一份不低于3000字的自评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校外实习基地现状、存在的优势、存在的不足、建议与措施等几部分;自评成绩在60分以上且继续作为我校校外实习基地的,由各学院利用实践教学系统平台自行录入实习基地信息,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汇总;所有实习基地信息汇总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实习基地的各种材料进行检查,届时各学院需将实习基地的协议书和图像资料(签署协议、基地挂牌或学生实习场景的照片)补交齐全。

3.学校抽查评估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自评结果和总结报告,抽取有代表性的、合作前景广阔的实习基地进行现场考察,以深化校企合作,促进综合性实习基地建设。

二、各阶段的时间安排:

1.各学院在2012年5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实习基地的自评工作,并将校外实习基地自评结果汇总表和自评报告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2012年5月25日之前完成校外实习基地信息的录入工作,具体操作指南另行公布。

3.2012年8月底之前完成校外实习基地的现场考察评估工作,具体考察方案另行公布。

三、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做好校外实习基地的考核评估工作。

 

教务处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