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教学类项目、成果 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5-10-29 点击数:

山东女子学院

教学类项目、成果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类项目、成果及获奖等级的认定,激发教师教书育人、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类项目、成果及获奖等级的认定工作遵循质量导向、促进改革、激励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的认定对象是由我校教职工主持的以“山东女子学院”为第一承担单位或署名单位的相关教研项目、成果与奖励。


第二章  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范围等级认定

第四条 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范围

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包括由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等立项建设或认定的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

第五条 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等级认定

A级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

A1:通过专业三级认证和通过其他未分级专业认证;

A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等由教育部立项建设或认定的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

B级省级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

B1通过专业二级认证;

B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山东省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111”计划核心专业)等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建设或认定的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

C级校级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

校级微专业等学校立项建设或认定的专业建设项目与成果。


第三章  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范围等级认定

第六条 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范围

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由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等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第七条 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等级认定

A级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等由教育部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B级省级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B1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思政课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等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B2省课程联盟、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高等教育学会等批准的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C级: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金课、课程思政优秀教学设计一二等奖、课程思政示范课、通识选修课等由学校立项建设或认定课程建设项目与成果。


第四章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范围等级认定

第八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由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等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九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级认定

A级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等由教育部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B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B1省级高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

B2省级高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省级高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山东省“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项目、山东省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山东省“无感知数据采集”示范项目等同类项目;

B3省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批准立项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C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C1: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

C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C3: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级别,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的认定结果进行认定。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未认定级别的项目一律按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C2级)进行认定。


第五章  教学成果奖范围等级认定

第十条 教学成果奖范围

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组织评选的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3大领域。

第十一条 教学成果奖等级认定

A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A1特等奖;A2一等奖;A3二等奖。

B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B1特等奖;B2一等奖;B3二等奖。

C级校级教学成果奖

C1特等奖;C2一等奖;C3二等奖。


第六章  教材成果的范围等级认定

第十二条 教材成果的范围

教材成果是指正式出版的、作为学校一门课程教学使用的教科书,不包括相关教辅资料、习题集、实验指导手册、文集等。

第十三条 教材成果的等级认定

A级获奖教材

A1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励特等奖;

A2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励一等奖;

A3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励二等奖;

A4省级一流教材。

B级规划教材

B1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工程教材;

B2省级规划教材。

C级其它教材

C1“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C2其他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新型教材形式(如电子教材、活页式教材等)获奖的按照获奖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认定为A、B、C级。


第七章  教师发展及教学组织建设成果

或奖励范围等级认定

第十四条 教师发展及教学组织建设成果或奖励的范围

教师发展以及教学组织建设成果或奖励主要包括教学名师、虚拟教研室与教学团队(教师团队)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教学比赛获奖等。

第十五条 教师教学比赛等级认定

A级国家级教学比赛

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办的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

A1一等奖;A2二等奖;A3三等奖。

B级省部级教学比赛

省教育厅主办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纳入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教学比赛(上述比赛简称X类比赛)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统计范围的高校教师教学比赛等(上述比赛简称Y类比赛)。

B1X类比赛一等奖;

B2X类比赛二等奖;

B3X类比赛三等奖以及Y类比赛一等奖;

B4Y类比赛二等奖;

B5Y类比赛三等奖。

C级校级教学比赛

学校主办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及其他教学比赛

C1一等奖;C2二等奖;C3三等奖。

第十 教学名师等级认定

A级国家级教学名师;

B级省级教学名师;

C级校级教学名师。

第十 虚拟教研室、教学团队(教师团队)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级认定

A级由教育部评选认定的国家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B级由省教育厅评选认定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C级由学校评选认定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第八章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范围等级认定

第十 学生竞赛分类

学生竞赛分类根据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时的《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认定,分为ABC三类。

十九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级认定

(一)A类竞赛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级

国赛等级认定:A1一等奖;A2二等奖;A3三等奖。

省赛等级认定:A4特等奖;A5一等奖;A6二等奖;

A7三等奖。

(二)B类竞赛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级

国赛等级认定:B1一等奖;B2二等奖;B3三等奖。

省赛等级认定:B4一等奖;B5二等奖;B6三等奖。

(三)C类竞赛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级

国赛等级认定:C1一等奖;C2二等奖;C3三等奖。

省赛等级认定:C4一等奖;C5二等奖;C6三等奖。


第九章  教学研究论文范围等级认定

第二十条 教学研究论文范围

教学研究论文是指公开发表的,涉及转变教育思想、推进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以及在教学信息化、教学现代化管理、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等领域的研究性论文。

第二十 教学研究论文等级认定

按照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发布的最新版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认定。


第十章

第二十  以上成果、项目及获奖按照所获最高等级进行认定,不重复进行认定。

第二十 本办法未涉及的项目、成果或者奖励,由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第二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山东女子学院教学类项目、成果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鲁女院发〔2023〕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