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5-11-0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切实提升我校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山东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鲁女院字〔2014〕14号)的要求,在总结2014、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上,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题

1.选题基本要求

(1)避免选题过大、过空的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的重要观察窗口。根据我校定位,我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一线实际问题”的基本原则。针对微观小问题,可以展开深入的剖析和研究,做到 “小题大做”。

(2)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原则上各专业须保证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题目时,须认真选择课题来源。

(3)选题要紧跟专业最新研究动态,确保届别间论文题目的更新度。同一届毕业生中,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须做到“一人一题” (副标题、研究视角不同视为题目不同)。多名学生合作完成一项研究的,应根据学生在研究过程中的不同任务分工,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选题审核要求:

(1)在学生与指导教师初步确定选题后,各专业应及时组织选题审核会。选题审核会选题审核人员由“校外专家及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选题审核会要求学生参加,学生在简短阐述自己选题的有关思考后,专家当面进行点评,确定是否进行修改的意见,并从内容角度提出论文写作注意事项。

(2)选题审核过程中,各学院须派专人做好过程记录(作为学院论文管理、指导的过程性材料存档)并将审核人员对学生选题的意见、建议及论文写作注意事项一并反馈至指导教师。

(3)学生选题根据选题审核会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最终确定并录入论文系统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

(4)各学院须提前1周将选题审核会召开时间、地点、校外专家信息、具体任务分组分工安排(分几组审核,每组审核学生数)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学校按照校外审核专家每半天4课时,每课时125元的标准支付薪酬;按照10名学生计1课时的标准,将校内教师参与选题审核会任务量进行计算,由各学院在参与审核的教师之间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方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1.校内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数量不得超过10人。

2.学生在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为6周(可累计),指导教师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对学生的指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且6次指导不得在同一周内连续完成。教师指导对学生进行面对面指导时候,应填写指导记录表,经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名后存档备查。(各学院自行设计指导记录表,能明确记录面对面指导时间、地点、指导内容即可)

3.外聘指导教师

(1)各专业应外聘一定数量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外聘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数量原则上应占当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10%,每名外聘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

(2)外聘指导教师条件: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行业专家。

(3)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鲁女院字〔2015〕81号)规定,外聘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酬金标准与本学校专职教师相同。

(4)外聘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各学院可根据情况为其安排一名校内教师辅助其完成相关工作。学校按照2课时/生的标准,核算校内辅助教师的工作量。各学院须将外聘教师与校内辅助教师对应关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5)凡与学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为联合办学方教师的,学校不计发指导费用。

三、重复率检测

毕业论文,均需通过学校图书馆指定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重复度检测。重复度小于30%为合格。具体检测事宜另行通知。毕业设计说明书无须进行重复度检测。

四、答辩要求

1.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免予答辩:

(1)在国内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相近的或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以第一作者的身份且作者署名单位为山东女子学院);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均在85分以上。

经学生申请,符合免答辩条件的学生,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须给出综合评审意见和评审成绩。(适用于免答辩的学生表格另行下发)

2.各学院各专业须聘请校外专家参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五、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环节之外,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展过程的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修正问题,以确保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较2015届有更进一步地提升。

六、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格式

1.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指导、评阅、答辩、总结过程中所有材料的存档工作。

2.各学院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模板时,请移除2015年版本任务书模板里“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一项。

3.论文格式模板、“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格、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记录表、答辩委员会评阅表等相关表格与2015届格式保持一致。各学院须于2015年1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各项材料模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经实践教学科确认后于2015年12月1日前公布于各学院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联系人:宋瑞红)

4.各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论文评分细则,设计分项打分表格,做到评语、评分结果科学合理。

七、进度要求

各学院须在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答辩,并在两周后安排一辩未通过学生的二次答辩、确定未通过二次答辩须毕业一年后进行第三次答辩学生名单。

八、其他

教务系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模块,已经进行数据处理流程调整。各类过程性材料提交,由在线表格式填写调整为在线附件上传模式。在规定时间区段内,相关表格可多次上传。后续上传覆盖前次上传的版本。各学院实验员须做好软件使用培训及咨询工作。

    

                                       教务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