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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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0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规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都要进行答辩。为确保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首次答辩顺利圆满完成,要求各学院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详细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方案的内容包括答辩专家、答辩分组、答辩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
2.请各本科专业于5月20日前将答辩方案纸质版交到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ong6363@163.com。联系电话:86526512.
3.答辩方案力求准确,校领导和教务处将根据情况参与各学院答辩工作。
教务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