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2学期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购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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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13 点击数:
各院部:
本学期各院部申请购置的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已汇总、审核完毕。单价高于800元可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现有设备更新或升级所需物品、明显不是学生实验直接使用的物品未通过审核。为便于采购,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购的物品须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报资产处备案,具体购置明细表见附件。
二、因各院部所需物品种类相差较大,经资产处同意,由各院部自行采购。采购时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附带购置物品的明细单。
三、最终采购的物品不得超出采购明细范围,最终采购的物品数量不得增加、物品总价值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四、采购完成后,物品由各院部保管和使用。采购人持购物票据到教务处实验设备科办理采购登记。发票经采购人、采购院部院长(主任)、教务处实验设备科和教务处处长签字,并履行完后续签字手续后到财务处报销。采购明细以外的物品及超出预算部分的发票,教务处不予签字。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