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保卫处关于进行2019年春季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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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7 点击数:
关于进行2019年春季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前后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校2019年工作部署会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春季安全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与内容
1.密切关注师生思想状况,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掌握本部门教职员工、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返校情况,特别是对未按时返校的人员要逐一了解情况及原因,并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备。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课堂主阵地、各类宣传思想阵地、网络阵地督查,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和排查,查看有无不当言论或做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3.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全面自查,不留死角,检查所属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及实验场所用电线路、消防设施、实验设备和仪器等是否完好,有无消防、食品等安全隐患。
4.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意外伤害、防溺水、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范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各单位、各部门请于3月5日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于3月5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行政楼112治安科),电子版请发送至bwc6060@163.com。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将于3月6日至3月31日期间开展检查。
保卫处
2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