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4-09-30 点击数: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国庆假期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做到学校放假安全不放松、责任不放空,请各院部(实验中心)做好如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

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化解安全隐患,切实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筑牢安全防线,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在前期检查的各类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节特点,依据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于国庆假期前再次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排查。排查后填写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三、强化安全教育,进一步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

对国庆假期期间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全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各院部(实验中心)如有留校使用实验室的师生,请填写附件2《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申请表》,并做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的记录。

请将附件2、附件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应急演练记录(如假期无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只需提交附件3),9月30日下午16:30前发送至sdwula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