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收尾的通知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实践教学' title='实践教学'>实践教学</a> 文章来源:实践教学
时间:2012-06-11 点击数:
关于2009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收尾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2009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于6月10日结束,但截止目前,除只有教育学院完成(但有1人未提交中期检查)之外,其他学院都没有完成,尤其是文化艺术学院,还有89个学生尚未提交论文。经研究,现就毕业设计(论文)收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时限延长到2012年6月13日。
2、将教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最后时限延长到2012年6月14日。
3、在6月13日之前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的学生均以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处理,按照我校的有关文件规定,不及格的学生无法毕业,只能结业。
4、在6月14日之前未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的老师均以“二级教学事故”处理,按照我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目前从系统监控情况来看,仍有部分学生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没有完成,请各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和评议表是否齐全,不全的必须在6月13日之前在系统中补齐,否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第3条处理,指导教师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
6、学生在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时(包括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上传论文,下载文件等)出现问题时,请以以下方式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工作时间(8:30—11:30,13:30—16:30)可致电0531-86526754;
(2)其他时间可加QQ:2449707840或发邮件至namelxh@163.com,将问题和个人联系信息描述清楚,工作人员会及时和你联系。
7、教师在评定学生成绩时出现问题的,可将学生的成绩评议表填写好之后发送至namelxh@163.com,由实践教学科工作人员代为评阅,也可参照第6条中的2种联系方式解决。
8、山东女子学院实践教学微博开通了,欢迎大家收听,微博地址: http://t.qq.com/jsjzsb_sd
9、请各学院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每个指导教师。
教务处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