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授课(辅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8-11-01 点击数:

各学院、各课程承担单位:

为确保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参加重修学生(课程)范围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初次修读,但存在“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考试缺考”、“须重修”及“补考后仍然不及格”情况的课程。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修或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初修)后,有效成绩小于60分的课程。

3、为适应学分制改革需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2017级修读的【100512002】高等数学(经管类)2、【100512004】高等数学B_64_2、【070111001】大学计算机基础、【070121001】大学计算机基础等少部分课程,存在“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考试缺考”、“须重修”及“补考后仍然不及格”情况,本学期组织重修。

二、课程重修形式

12015级本科、2016级本科学生课程重修方式

学生在自学的基础上,学校将依据课程性质,采取“单独组班上课”、“组织学生跟随后续年级的同课程上课班级听课(简称“跟班听”)”、“教师单独辅导”三种方式之一安排重修。

其中前两种方式,学生须自行访问教务系统,通过教学安排-教学安排表查看课程安排。

22016级专科生课程重修方式

学生以自学为主,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查询教务处网站课表数据,并自行决定是否跟随后续年级的同课程上课班级听课

2016级的【ZK2488001】大学英语A1单独组班上课,学生须自行访问教务系统,通过教学安排-教学安排表查看课程安排。

32017级学生课程重修方式及收费方式

学生在自学的基础上,学校将依据课程性质,采取“单独组班上课”、“组织学生跟随后续年级的同课程上课班级听课(简称“跟班听”)”、“教师单独辅导”三种方式之一安排重修。

其中前两种方式,学生须自行访问教务系统,通过教学安排-教学安排表查看课程安排。

根据省物价局对我校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意见,自2017级学生起,课程重修按照100/学分的标准收取重修费用。具体收费方式由财务处及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重修课程管理

1、须重修的课程在后续年级有对应课程且与自身课程基本不冲突的,学生要跟随后续年级的同课程上课班级听课。如若与自身课程冲突,学生要填写《免听申请表》,办理重修课程免听手续,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保持联系,获得学业指导。

2须重修的课程在后续年级没有对应课程的,由各学院自定时间组织辅导。必须为需要参加重修的学生安排不少于原课时一半课时量的单独辅导各学院确定好单独辅导的老师后,需要在学生的重修通知单上注明辅导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课时间、地点、教师联系方式等)。

3、单独组班或单独辅导的重修任课老师需注意:

1)参加重修的学生须完成不少于三份平时作业。

2)在重修学生的成绩登记册上如实记录学生的出勤、作业完成情况。重修课程结束后与成绩单、试卷(作业)等材料一并放入试卷袋交由课程承担单位保管。

四、重修课程考核

2016级专科生的重修课程(非单独组班课程)成绩等于末考成绩。其他重修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末考成绩构成。

重修课程的末考在期末考试周进行,题目与初修学生一致。若重修课程本学期无对应课程,由各学院指定教师单独命题。考试课的末考安排将一律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考前学生可以自行查询教务系统查看考试安排。不在考试周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考试安排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

 

              教务处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