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8-10-31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接教育厅通知,现将做好立项建设专业(群)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及自筹经费立项建设专业(群)。

二、评估时限:主要考核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至 2018年12月15日之间各专业(群)建设取得的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三、自评要求:依照《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办法》中的考评程序和内容开展自评,确保数据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自评报告》要体现出自立项以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数据变化。

四、材料报送:请将《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实施成效汇总表》和《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自评报告》3份材料各1式2份(由教务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于12月10日16点前报送教研科(图B104),电子版发送至sdwujiaoyanke@163.com。支撑材料(1份)请适度控制篇幅,随前述材料一并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胡广丽

电 话:86526012

教务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