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往届(2017届、2018届)结业学生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9-03-12 点击数:

根据《关于修改<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决定》(鲁女院字(201685号),往届(2017届、2018届)毕业结论为结业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跟随其后续年届学生参加课程的重修考试。相关学生6月毕业离校之时,学校已经向其下发了学业安排告知书并完成了签收工作。为切实落实该部分学生的学业安排,现将2017届、2018届结业学生毕业后重修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7届、2018届结业学生下载《毕业后课程重修申请表》,应自觉认真阅读申请表中的各项表述,准确、完整填写申请参加重修的课程/环节名称。填写并331日前寄送申请表至学校教务处。(寄送地址:山东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教务处 电话86526269

2、学生应按照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通过教务处网站自行查看重修考试安排,并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机会。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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