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9-11-25 点击数:
部分2019级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中规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需达到2学分”。经团委、相关学院测算,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学校办公会审议,2019级专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如下方案计算: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鲁女院〔2019〕38号)的分数累积规则,取得30个第二课堂积分的,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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