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教学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1-12-10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实行限额推荐,各部门、各单位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产生较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材料提交

2021年12月24日之前,请各部门、单位统一将《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sdwujiaoyanke@163.com,纸质版1式1份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B座104室)。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3: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联系人:牛老师,林老师;电话:86526012

                               教务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