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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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04 点击数: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将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前,请仔细了解相应院系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见附件1,含转入专业咨询人及咨询方式)、以及对于申请者前期已修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慎重申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符合条件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2.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山东女子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经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3月7日14时前由学生本人送至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符合按成绩转专业资格条件名单见附件2。
3. 学生申请转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决定录取名单,并于2022年3月11日11时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 拟录取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示期满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5. 各二级学院需做好转专业选拔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包括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名单,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专业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的笔试考核、面试、打分材料及学院拟录取名单等。
专业调整工作涉及学生发展与学校稳定,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公平公正做好相关环节的工作,同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护。参与转专业的工作人员若有亲属申请转专业的情况,须主动回避。要加强对学生的申请指导工作,确保我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各学院教务办公室
教育学院 |
博雅楼A309 |
传媒学院 |
求真楼212 |
艺术设计学院 |
求真楼304 |
工商管理学院 |
博雅楼A412 |
会计学院 |
博雅楼A113 |
旅游学院 |
求真楼220西 |
外国语学院 |
博雅楼A408 |
经济学院 |
求真楼201 |
社会与法学院 |
博雅楼A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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