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退学/复学

作者: 文章来源:jwc 时间:2020-09-09 点击数:


一、办理依据

《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女院发〔201746号)

二、承办部门

教务处学籍科

三、服务对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在校生

四、申请条件

符合学籍管理规定中休学、复学、退学条件

五、申报材料

经所属二级学院签字盖章的《山东女子学院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审批表》。

六、办事流程

1、申请者从所属二级学院专业辅导员处领取《山东女子学院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审批表》,与学院沟通说明个人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批;

3、教务处分管学籍工作负责人审批;

4、申请人持已经签字盖章的《山东女子学院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审批表》到财务处、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图书馆、校园一卡通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全天。

八、办理地点

求新楼125(教务处学籍科)

九、咨询电话

0531--8652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