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通知——学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5-05-06 点击数:

一、须参加重修学生(课程)范围

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初次修读,但存在“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考试缺考”、“须重修”及“补考后仍然不及格”情况的课程。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初修)后,有效成绩小于60分的课程。

3、2011级本科、2012级专科、2013级专升本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初修)后,有效成绩小于60分的课程。

4、2011级本科、2012级专科、2013级专升本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初次修读,但存在“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考试缺考”、“须重修”及“补考后仍然不及格”情况的课程。

本次重修,为上述所列第2、3、4种情况课程的最后一次重修;本次重修为2015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一次重修。

二、课程重修形式

1.本科(专升本)学生课程重修方式

在本科(含专升本)学生自学的基础上,学校依据课程性质,采取“单独组班上课”、“组织学生跟随下一年级的同专业同名课程上课班级听课”、“教师单独辅导”三种方式之一安排重修。

其中前两种方式,学生须自行访问教务系统,通过教学安排-教学安排表,查看课程安排。

第三种方式,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单独辅导的时间、地点。

2.专科生课程(公共体育除外)重修方式

专科生课程(公共体育除外)的重修方式以学生自学为主。专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查询教务处网站课表数据,并自行决定是否跟随下一年级的同专业同名课程上课班级听课。

3.公共体育类课程重修安排

全校本专科学生的体育类课程统一组班授课。学生须自行访问教务系统,通过教学安排-教学安排表,查看课程安排。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本科(专升本)重修学生,凡缺旷课累计超过重修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课程考核,重修成绩以零分计。

2. 专科生在自学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随下一级同专业同名的课程听课。可以通过教务处网站查询班级课表,选择合适时间去听课。无需向任课教师报备登记。

3. 所有课程的考核与正常修读的学生题目一致。考试课的末考均在期末考试周进行考试。

4. 各学院近日将下发重修通知单,每生每门课一张重修通知单。学生须本人亲自领取并签字确认。认真阅读通知单上的内容,并妥善保管通知单。

教务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