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录入成绩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6-12-15 点击数:

各院部、各教学承担单位:

现将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事宜通知如下:

课程考核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末考(即课程结束)成绩两方面综合评定,即为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本学期,老师填写《山东女子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经院部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的课程见附件。除附件中的这几门课程外,其余课程一律按平时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末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教务处已经在教务系统中将综合成绩的构成比例设置完毕。本学期录入成绩时,老师仅需录入平时成绩(百分制)、末考成绩(百分制),综合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

本学期录入成绩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4日零时起,录入成绩通道将关闭。

特别注意:

1. 未安排重修上课/辅导的专科生课程和单独组班的重修课程,其重修成绩必须在教务系统单独录入。2017年2月26日前,成绩评定教师将其重修成绩登记册交给各教学承担单位教务员、与教务员一起在教务系统中录入重修成绩。仅录入综合成绩。

2.  本科的公共课在安排重修时,“跟班听”的学生已经进入正常初修的班级名单,在此“上课班级”列表中不显示“911”,故“跟班听”的本科生成绩由任课老师录入,且必须同时录入平时成绩、末考成绩。

3.  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在成绩录入界面的“备注”一栏显示为“缓考”,任课教师务必要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在评定平时成绩时要客观、真实、有依据、有支撑材料。未达到休学条件但请假未上课的学生,平时成绩要有所体现。

4.  请各院部、各教学承担单位通知本部门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用自己的工号、密码登陆教务系统,查看自己名下的可录入成绩的班级是否有误,如若自己授课的班级不在可录入成绩的班级中,请汇总至各教学秘书处。各院部于12月12日前将异常情况报到教学运行科高璇处,集中处理。特别是有外教、外聘教师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

 

教务处

20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