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往届(2019届、2020届)结业学生重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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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7 点击数: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2019届学业结论为结业的学生,可在离校后2年内申请跟随其后续年级学生参加课程的重修考试;2020届学业结论为结业的学生,离校后可在最长修业年限到期之前(最长修业年限,专科生为6年、本科生为8年、专升本学生为4年,休学时间计入修业年限),申请跟随其后续年级学生参加课程的重修考试。
2019届、2020届毕业离校时,学校已向结业学生下发了学业安排告知书并完成了签收工作。为落实该部分学生的学业安排,现将2019届、2020届结业学生离校后重修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9届、2020届结业学生下载《毕业后课程重修申请表》,应自觉认真阅读申请表中的各项表述,准确、完整填写申请参加重修的课程/环节名称。填写并2021年4月30日前寄送申请表至学校教务处。(寄送地址:山东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教务处 电话86526269)
2、学生应按照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通过教务处网站自行查看重修考试安排,并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机会。
教务处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