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专升本免于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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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9 点击数: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专升本报考相关专业时,可以免于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其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的成绩视为满分。”根据此要求,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行为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
1、不存在4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
2、不存在重修课程的;
3、获得过以下奖项之一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山东省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满足条件的学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上述所获大赛的证书复印件(务必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院长签字,A4纸大小)、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各学院统一收齐学生的材料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姜老师。
上交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1日中午11时。逾期不受理。
教务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