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新生入学学籍相关事务的特别提示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5-08-27 点击数:

一、必带材料核查

1.所有新生报到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

2.专升本新生须额外提供发证日期在2025年8月31日前的专科毕业证,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退役证,材料不全者暂缓学籍注册。

二、档案交接规范

1.普通本、专科新生:自带密封中学档案,报到时交至二级学院,档案未密封或材料缺失各学院需做好记录

2.专升本新生:档案由原专科学校直接转递至录取二级学院;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自行确认档案已转递至二级学院不能转递档案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请假与入学资格保留

1.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须由家长携带户口本、家长及新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提前联系二级学院,现场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超期未报到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应征入伍新生需提交《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通知书》等材料到校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报到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需先向所属学院办理请假,待当地征兵办公室提供相应材料后再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的,二级学院需审核学生休学理由的真实性并要求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我校休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代其到校办理休学手续。

各学院在联系新生时请注意:

1.申请休学(保留我校学籍)的新生,须按财务处要求缴纳专业注册学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电话联系中犹豫是否放弃入学的,各学院须明确告知学生:凡9月9日新生报到日未到校办理报到、请假、休学等相关手续的,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确认放弃入学的,不用交学费,也不用到校办理任何手续。

3.为防止出现相关纠纷,建议各学院建立新生联系记录单,重点做好未报到新生的跟踪记录。

各二级学院若遇到其他新生学籍问题,可联系教务处学籍科0531-8652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