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5-09-08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9号)要求,为规范新生入学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现就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需包含教务员、辅导员、专业教师代表(艺术/体育类专业),并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工作小组备案表》(附件6)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二、审查对象

我校本年度入学的所有新生,包括本年度录取报到的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专科学生以及往年录取今年报到入学的学生。

三、审查流程

(一)资格初审(9月9日-9月12日)

1.证件核查:

普通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人证照片、信息一致);

专升本新生增加核验:专科毕业证(颁发时间早于2025年8月31日)、退役士兵(名单见附件1)需额外提供退伍证(专科录取时间应早于入伍时间)。大赛保送生需提供获奖证书。

2.未报到学生跟踪:

填报《未报到新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注明原因(参军入伍、因病/事请假,放弃入学),于9月12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二)现场图像采集及人像比对异常处理(9月30日前完成)

9月15日教务处组织全体新生进行现场图像采集,采集照片用于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卡。教务处通过比对系统初筛异常结果于9月30日前反馈给二级学院进行学院复核。

(三)集中复查(9月15日-10月15日)

1.档案审查:

各学院联系招生办公室获取新生高考电子档案,并将高考电子档案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中。重点核对纸质档案(高中/专科档案、党团材料)与高考电子档案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照片、简历、笔迹、父母等信息的一致性。未提交档案的,应由新生说明档案的流转情况并提供证明。

2.专业复测:

艺术/体育类新生由所属学院制定专业复测标准,并组成3人以上专家小组实施复测(如美术类现场写生等),复测结果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备案。

3. 身心健康状况复核:

各学院按照校医院统一安排开展新生体检复查,学生工作处负责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进行复核。

4.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复查:

招生办公室向各学院提供有高考加分的新生名单,各学院对高考加分新生进行复查,要求新生提供高考加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存档。

5.前置学历资格复查:

核验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学生的专科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书;核验普通专升本学生专科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

各二级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相关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突出新生报到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异常人员情况、学籍注册情况等),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留底,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和《山东女子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