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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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评选办法》(鲁女院字[2015]76号)的规定,请各学院按照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并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于2018年3月22前将如下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评定表一式三份(文件中附件1)
(2)各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汇总表(文件中附件2)
2.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及优秀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终稿电子版发送到364216742@qq.com.
教务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