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教材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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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2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提高教材选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质量评价的目的
加强对教材选用和自编教材编写的质量监控,提高优秀教材和新教材的选用率;及时发现教材选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材质量评价的原则
遵循科学性、系统性、适应性、先进性的原则,评价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规范、简便易行。
三、教材质量评价的组织
教务处负责制定教材质量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各院(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教材质量评价的范围及时间
教材质量评价的范围为包括学校教师自编教材在内的全校各专业所选用的教材。教材质量评价在每学期课程结束时进行。
五、教材质量评价的内容及标准
从内容质量(思想水平、科学水平、教学实用契合度)、编校质量、印刷质量、教材特色等方面,对教材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见教材质量评价教师用表、学生用表)
六、教材质量评价的程序
1.教务处发布各学期教材质量评价工作安排。
2.各院(部)组织师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教材质量评价。
3.教务处汇总评价数据。
七、评价结果的使用
教材质量评价的结果作为教材选用、更新、评奖及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情况考核评价的依据。
八、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