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注意事项及学生成绩查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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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1 点击数:
1) 务必凭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入场考试。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居住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代替。
2) 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不得随身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优盘、快译通等物品,如已带入以上物品,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后,方可入座。凡带手机进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并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且监考人员不具有保管义务。
3) 考试用草稿纸由学校提供。学生不需要自己准备草稿纸,也不允许携带任何纸张。
4) 学生应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检查。
5) 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交卷前不得离场,交卷后不得再次返回考场。
6) 试卷下发后,学生须核验试卷页码及印刷是否完整,在答题纸规定处填写个人信息、学期、考试科目名称及课程代码(考试科目名称要与试卷上的保持一致)。在答题纸上作答时务必写清题号。
2017年2月14日开放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查询,届时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成绩。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在2017年3月3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各学院已签署意见的成绩复核表格交到图书馆B101。成绩复核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