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本科生依据第一学期成绩申请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3-02 点击数:

各学院:

依照《山东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之规定,现进行“2016级本科生依据第一学期成绩申请转专业”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可申请转专业学生范围

(1)2016级符合《山东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中可申请转专业资格条件的本科学生;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的学生(前10%的人数若有小数点,可以进一位,比如71个人,前10%8个人)。

2、符合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按如下规则申请转专业: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规则

1

学前教育

序号为1~16的这十六个专业可以互转;原高考为文科生的还可以转到序号为1718的专业;原高考为理科生的还可以转到序号为192021的专业。

2

应用心理学

3

会计学

4

财务管理

5

社会工作

6

英语

7

日语

8

工商管理

9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

人力资源管理

11

市场营销

12

旅游管理

1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4

知识产权

15

俄语

16

商务英语

17

广播电视学

这两个专业可以互转,也可以转到序号为1~16的专业。

18

文化产业管理

19

金融工程

这三个专业可以互转,也可以转到序号为1~16的专业。

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1

数字媒体技术

22

数字媒体艺术(外包)

不能转专业

23

音乐学

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方向)

25

金融工程(互联网金融方向)

26

视觉传达设计

这五个专业可以互转,但不能转到其他专业

27

环境设计

28

服装与服饰设计

29

产品设计

30

数字媒体艺术

31

市场营销(春季高考)、学前教育(春季高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春季高考)

春季高考的专业不能转专业

3、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本人亲自填写《山东女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或者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详述转专业理由,经所在学院审批后,学院统一将申请表收齐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截止时间:201639日下午4点,逾期恕不受理。

4、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填写两个专业志愿。

5、  学校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

6、  初审通过的学生经转入学院考核同意后方有资格转入。

7、  公示最终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名单。

8、公示期结束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教务处

                                                  201732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摘录)

附件2:各学院查看分专业平均成绩前10%的学生名单方法

附件3女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摘录)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资格条件

1、申请转专业者,须为已经正常注册学籍的大学一年级在校生;

2、申请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不能跨培养层次、录取批次及录取类别。

3、申请转专业者,须为非“校企合作”等非定向类别学生;

4、入校后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总成绩在原专业排名为在前10%范围内;

5、无考试违纪、作弊、旷考等情况;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附件2:

学生成绩——有效成绩——学生成绩排名【有效】,按下图所示注意勾选前三行相关项,注意要对全专业学生排名,不要选择行政班级。单击“选定课程/环节”按钮,单击“检索”,单击“排名”,将出现类似如下排名名单。可以将全部排名导出,也可以勾选取前几名,再次检索、排序、导出。

如果是加上公选课,就把勾选“列选课程/环节类别”,检索,在左侧的课程列表中,不勾选大学生心理健康、公共关系、人际交往、儿童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信息技术办公与应用与手工制作,再点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