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5-02-21 点击数: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鲁女院发〔2023〕4号)要求,现开展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公平公正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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