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5-03-10 点击数:
请通知本学院由于个人或家庭原因在2025年3月1日前,已在户籍管理部门变更了户籍姓名的学生准备相关材料,并组织办理本学院更正学籍姓名事宜。具体要求见附件。
Copyright © 2016 山东女子学院教务处 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可关注教务处微信
办公地址: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图书馆B座1楼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652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