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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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0 点击数:
根据《关于举办山东女子学院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团队
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允许跨专业、跨院部、跨校组队;在校大学生团队可配备1名指导教师。
二、培训方案
2015年7月20日-7月31日,对报名参赛团队及指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内容包括:
1、本届大赛的整体介绍和实施安排
2、互联网+概念专题讲座
3、项目计划书撰写专题指导
三、评选程序
1、校级评选阶段
聘请校内校外专家组成校级大赛专家组,由大赛专家组对参赛团队评比打分。
2、推荐阶段
学校择优推荐参赛团队参加省级大赛,网上报名。
各参赛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善参赛项目,进行省级比赛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按要求按时完善报送材料。
四、校级评选方式及环节
校级评选分为初审和答辩环节,通过初审和答辩环节的团队,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大赛。
五、奖项设置
校级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若干。
对积极完成比赛,并以大赛项目为基础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的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100元。
对项目完成度高,可操作性强的项目优先入选2016年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六、有关要求
1、请各院部于7月13日前将本单位大赛负责人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指定邮箱(nysjjx6512@163.com)并上报7月20-31日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教务处统一办理假期校内集中住宿手续。
2、参加校级比赛团队的材料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
(1)每个参赛队按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佐证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展示PPT、参赛作品方案(项目计划书)。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报送材料需要纸质版及所有电子档。
3、校级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推荐参加省级大赛的团队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APP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至7月31日。
教务处、信息技术学院
2015.7.10